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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保險賠償的詳情,請洽各汽車租賃公司。
※我們所提供的保險補償與免責補償制度文件繁體中文版本,其使用目的為僅供客人參考。
如果日文版本與繁體中文版本之間有任何不同解釋或矛盾出現的話,將以日文版本的內容做為正確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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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。請您務必了解。
Times租車公司的保險賠償制度
關於保險、賠償制度的條款
Times租車為了令顧客能夠安心使用租車服務,我們所提供的租賃車輛附帶下列額度的賠償。
※若無法完整看到一覽表請向左滑
對人賠償 |
每1位上限 |
無上限(包含汽車保險的賠償額) |
對物賠償 |
每1位上限 |
無上限(自負額5萬日圓) |
車輛賠償 |
每1位上限 |
時価額
(自負額:小型巴士、普通貨車、特殊用途車輛為10萬日圓,其餘車輛皆為5萬日圓) |
體傷賠償 |
每1位上限 |
上限3,000萬日圓
乘客因車禍受傷(包括後遺症)及死亡時,無論歸咎於駕駛者的過失程度輕重,一律理賠乘客之損害額。損害額依保險條款的規定基準計算。
(若是與無保險車所發生的事故,可由體傷保險以3,000萬日圓為上限獲得理賠) |
- 賠償期間為發生事故當日起算,最多180日。
- 若無警方的交通事故證明時或符合保險條款的免責賠償時,將無法獲得理賠。
- 因爆胎所產生的修理費用、交換費用須由顧客自行負擔。
不適用於賠償制度的情況
※請注意以下的情況,不適用保險理賠。
◇發生超過以上理賠金額的損害時,未向警察進行車禍事故備案時,符合保險條約的免責事項時
(1)爆胎、輪胎的損傷
(2)遺失輪胎蓋
(3)故意之事故 等
◇明確地違反租賃條約
(1)酒駕
(2)危險駕駛
(3)使用藥物
(4)任意延長租賃時間
(5)發生事故時駕車逃逸
(6)未獲本公司允認的駕駛
(7)轉手租賃
◇發生管理怠慢之情況
(1)損壞車內裝備
(2)未確實上鎖因而造成失竊
(3)在禁止停車處發生碰撞後逃逸
(4)其他令人困擾之行為
(5)自助加油時加錯油
(6)遺失車鑰匙 等
事故之個人負擔金額
萬一發生事故時,顧客須支付下列幾項內容。
- 超過上述賠償金額的損害
- 對物賠償自負額(5萬日圓)
- 車輛賠償自負額(自負額5萬日圓,小型巴士、普通貨車、特殊用途車輛則為10萬日圓)
- 營業損失賠償(NOC)
免責賠償制度
- Tabirai租車網刊載的所有租車方案皆已包含加入免責賠償制度的費用。
取車前若預先支付免責賠償手續費(非保險),發生事故時顧客須負擔的對物賠償自負額(5萬日圓)與車輛賠償自負額(5萬日圓/小型巴士、普通貨車、特殊用途車輛則為10萬日圓),將由本公司代為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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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費 |
車型.等級 |
1,080日圓/1日
(1,000日圓/1日) |
輕型車・小型車・旅行車・小廂型車 |
1,404日圓/1日
(1,300日圓/1日) |
中型車(1~4)、跑車-1、轎車(單廂)、休旅車
越野車&旅行車(2・3)、休旅車(單廂)、貨車(4字頭車牌) |
2,160日圓/1日
(2,000日圓/1日) |
小型巴士・中型車-5・跑車-2・貨車(1字頭車牌) |
※表內的上排金額為含稅價格,下排金額為扣除消費稅後的價格。
此外,若為1個月的租賃期間時,以15日計算保費。(符合保險條款內的免責事項時,恕無法適用)
營業損失賠償(NOC)
當發生事故導致車輛毀損時,無論毀損的程度輕重或需要花費的時間長短,我們將徵收以下金額做為補償車輛維修期間的部分停業損失。
車輛能夠返還至預定的還車營業所時(車輛可行駛的情況)
輕型車・小型車・旅行車・小廂型車 |
20,000日圓 |
中型車(1~4)、跑車-1、轎車(單廂)、休旅車
越野車&旅行車(2・3)、休旅車(單廂)、貨車(4字頭車牌) |
30,000日圓 |
小型巴士・中型車-5・跑車-2・貨車(1字頭車牌) |
50,000日圓 |
車輛無法返還至預定的還車營業所時(車輛無法行駛的情況)
輕型車・小型車・旅行車・小廂型車 |
50,000日圓 |
中型車(1~4)、跑車-1、轎車(單廂)、休旅車
越野車&旅行車(2・3)、休旅車(單廂)、貨車(4字頭車牌) |
70,000日圓 |
小型巴士・中型車-5・跑車-2・貨車(1字頭車牌) |
100,000日圓 |
- 營業損失賠償(NOC)無須課稅。
- 即使顧客已加入免責賠償制度,仍須負擔營業損失賠償(NOC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