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外國駕照者
若無日本駕照的顧客想在日本租車,必須向店鋪出示以下必要文件。
必要文件
需要護照+可在日本駕駛且有效的以下任何證照。
1. 持國際駕照的情況

持基於道路交通相關條約(1949年9月19日日內瓦條約)發行的國際駕照者,自入境日本當天起1年內,或於該駕照的有效期間內,可於日本短期駕駛。
但記錄於日本住民基本台帳者(長期居留者等),若出境日本後未滿3個月即再度入境日本,可開車期間並非從再入境當日起開始計算。
- 除上述之外,基於維也納條約等發行的國際駕照不可在日本國內駕駛。
- 若要駕駛10人以上大型客車的話,需要大客車駕照或可駕駛車輛分類的D欄蓋有許可章。
2. 外國駕照附上日文譯本的情況

持台灣、瑞士、斯洛維尼亞、德國、法國、比利時、摩納哥等7國(地區)發行之駕照者,可持駕照正本與日文譯本,自入境日本當天起1年內,或於該駕照的有效期間內,於日本短期駕駛。
但記錄於日本住民基本台帳者(長期居留者等),若出境日本後未滿3個月即再度入境日本,可開車期間並非從再入境當日起開始計算。
- 但自行翻譯的譯本無效。必須使用政令所定之單位(大使館、領事館、JFA等)製作之日文譯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