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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SUZUKI租車 保險補償制度

SUZUKI租車本地專業
我們提供2年內註冊的新車,種類豐富從輕型車到休旅車,價格優惠。所有車輛均標配ETC車載器、多語言導航、後視監視器。

※保險賠償的內容有可能會不經預告而變更。關於保險賠償的詳情,請洽各大租車公司。

※此保險內容為各大租車公司日文網站之翻譯內容,如有不同以各大租車公司日文官網為準。如有因翻譯內容而造成誤解或是任何問題時,株式會社Pam(株式会社パム)以及各大租車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。請您務必了解。

SUZUKI租車的保險制度

保障範圍大的汽車保險

SUZUKI租車公司基本方案包含在業界中頂級的汽車保險(對人責任、財產責任、人身傷害),因此可以放心,即使萬一發生意外,也會在一定的金額內獲得賠償。但請注意,如果發生違反SUZUKI租車公司條款的事故,以及屬於保險公司免責條款的事故,或無法獲得警方的事故證明,則客戶將負責賠償損失。

保險種類 賠償內容 一次事故免賠額 (客戶自付)
對人責任保險 無限額 50,000 日圓
財產責任保險 無限額
人身傷害保險 3,000 萬日圓
車輛保險 市場價格 自行開車返回租車公司:50,000 日圓
上述以外的情況:100,000 日圓

※住院和就診僅限於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天內

CDW(事故免責補償制度)

  • 旅來網日本租車比價預約(Tabirai)刊登的所有方案全都包含「免責賠償制度」!

加入免賠償制度(任意)後,可免除上述事故免除金額1次。 請注意,NOC(營業損失賠償)和拖吊費不予免除。
如果同一次租賃發生多起事故,則僅適用第一次事故。 租賃手續完成後將無法取消。 此外,CDW(事故免責補償制度)僅適用於租賃合約持有人。 如果超過一人駕駛車輛,全員需要在簽訂租賃合約時申請 CDW(事故免責補償制度)。
如果承租人或租賃時申報的司機有下列任一情況,則無法加保。

  • 取得駕照後未滿1年
  • 未滿21歲
  • 70歲以上
  • 過去曾發生過事故且本公司認為不適當時
  • 如發現用於商業目的而發生事故,CDW將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租借期限 費用
24小時 1,300日圓(含稅)
1週 3,900日圓(含稅)
1個月 13,000日圓(含稅)

※每次入保最多適用於 4 人 ※免責補償制度範圍(700日圓/天)

營業損失賠償(NOC/休業賠償)

營業損失賠償是指在使用租賃車輛時,萬一發生SUZUKI租車公司不承擔的事故、被竊、故障、污損、車輛保養損壞、座椅燒焦、車輛維修或清潔而無法營業產生的費用。客戶需在無法使用車輛期間支付以下金額作為營業補償。 請注意,如果SUZUKI租車公司經判斷汽車損壞程度足以自行開車返回,則在使用期間將不會進行維修。

自行開車返回租車公司 20,000日圓(含稅)
無法自行開車返回租車公司 50,000 日圓(含稅/ 拖車費將由客戶承擔)

※即使車輛可行走,但沒有歸還給租車公司(留在街上等),將收取50,000日圓(含稅)的費用。

保險/賠償除外

顧客在使用租車時必須遵守租賃條款。且對於駕駛時或以下情況發生的事故造成的任何損害,將由客戶承擔責任。以下情況,我們將拒絕適用上述包含在基本價格中的保險賠償制度和車輛/財產事故免責賠償制度。
如果SUZUKI租車公司先預付了顧客應承擔的損害賠償金,則客戶必須立即向SUZUKI租車公司支付與預付款相同的金額。

〇因事故現場而未聯繫警察和本公司等規定的程序時。

違反租賃條款時

  • 無照駕駛時
  • 酒後駕駛/酒駕時
  • 承租人或司機以外的人在駕駛過程中發生事故時
  • 如果沒有聯絡SUZUKI租車公司
  • 擅自延長租賃期限時
  • 未經許可達成和解的情況
  • 因提供虛假姓名、年齡、地址等而導致事故時。
  • 有其他違反租賃條款的情況。

符合保險條款或賠償制度的免除規定或不予支付的情況。

  • 因故障而發生事故
  • 爆胎/輪胎損壞
  • 輪蓋遺失或損壞
  • 因熄火未關燈等造成的電池故障費用。
  • 鑰匙遺失
  • 緊急爆胎修理包套費用
  • 顧客所有、使用或管理的財產等受到損害。

使用或管理上出現問題時

  • 停車時未上鎖車而被盜
  • 因使用不當造成車身損壞或腐蝕的修理費用。
  • 車內的設備汙損
  • 設備遺失
  • 防滑鏈、托架、兒童座椅安裝或設備不當造成的損壞
  • 在海岸、河床、森林地區等道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發生的車輛損壞(在維護管理道路以外發生事故)
  • 加油時因燃油種類錯誤而產生的維修費用

※保險申請只能在出發時申請。 租賃期間不得加入或解除合約。
※必須繫上安全帶和兒童座椅。

  • 即使顧客已加入免責賠償制度,仍須負擔營業損失賠償(NOC)。

因故意、重大過失、違反法律法規而發生事故時應採取的措施

〇因重大過失而發生事故時

不只無法使用損害保險之外,還需要支付租賃車輛的全額賠償,以及營業賠償和重大過失損害賠償20萬日元。

因重大過失而發生事故時

  • 飲酒駕駛、酒後駕駛、疲勞駕駛、無照駕駛、過勞駕駛
  • 超速 30 公里/小時以上・故意超速
  • 因疾病、藥物作用等原因,有可能無法正常駕駛時
  • 分心駕駛等

因重大過失而發生事故時

CDW 不適用,無論您是否加保,都將收取以下費用作為損害賠償。

  • 需支付 200,000 日圓(含稅)作為租車車輛的全額賠償、營業保險和疏忽損失的賠償。

※以上包含事故免責・賠償金額和NOC。
※如因本店造成的損害已全額賠償的情況,將不會再收取費用。

因重大過失而發生事故

  • 追撞(反向碰撞)
  • 拿著/凝視手機
  • 無視交通號誌
  • 違規超速15公里以上30公里以下
  • 轉向和煞車操作不當
  • 不看前方等分心駕駛。

超過保險金額的損害

超過保險金額的損害金額以及未支付保險金的損失金額由顧客承擔。
例:人身傷害,損害超過3000萬日圓,酒後駕駛等不給付保險金的情況。